我今年18岁,在广州珠江新城高档别墅区做保安工作,工资8000元。有一天晚上,小区有一个女业主打电话到保安室,说自己生病了,需要帮忙。当时就安排我去看一下,到了女业主家里,她确实生病了,我说去医院,她不愿意,吃了药休息一会就好了,我还给她煮了粥,吃了药然后喝了粥就休息了。就这样,女业主天天打电话叫我去她家里煮饭,我们慢慢就熟悉了,还加了微信。女业主是公司老总,39岁,离异,单身,年薪100万加,没有小孩。有一天,她打电话给我说又生病了,叫我买菜去煮饭给她吃,我买了菜去了她家,发现她在家里跳减肥操,精神得很。我转身就准备走了......她拉着我的胳膊,然后说:做我男朋友吧!我喜欢你,以后你不要去上班了,我养你啊!耿直的朋友们我该同意和她在一起吗?